港媽曼城租樓遇無良經紀, 求助無門, 可認識英兩大投訴機制自救 (19/4/21)

linkuk_admin   April 19, 2021   Comments Off on 港媽曼城租樓遇無良經紀, 求助無門, 可認識英兩大投訴機制自救 (19/4/21)

   2021-04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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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早前宣佈撥款4,300萬英鎊(約4.6億港元)開啟「BNO公民融入社區計劃」,在住屋及教育方面協助港人,更推出繁體中文版的「歡迎小冊子」,為港人提供在當地生活的實用資訊。有從未去過英國的港人,透過BNO護照計劃移英,可是出發前及到埗後安排租屋事宜卻頻頻碰釘,現時英方推出小冊子,可以一錘定音,釐清坊間的眾說紛紜。

今年3月以特許入境許可(LOTR)移英的港人Eva表示,之前在英國租屋一波三折,不但曾有業主因她有小孩而拒絕出租,更試過房屋貨不對辦而投訴無門。她認為當局推出小冊子可釐清租屋上的疑難,對港人融入當地生活有幫助。雖然網上有大量移民資訊,但不少消息未經官方證實,難分真假,她指「現在不用再人云亦云,特別是買樓方面,身邊有不同版本出現過,可不可以租,半年還是一年租金,現在官方推出小冊子就安心很多。」

Eva一家四口本來計劃3月以LOTR移民到曼徹斯特,並在去年末請香港地產代理物色租盤。Eva找到第一間心水物業後,按業主要求填妥所需文件,但業主要求她親身到英國睇樓,於是她支付700港元代理費託香港代理視察物業。準備簽租約前,業主突然表示不會出租給有小孩的租客,令Eva大失預算,「我填表的時候已寫明家庭成員的歲數,經紀看完資料後堅持叫我睇樓,我便付錢請人幫忙,怎料他一句說話便令我白費了睇樓錢。」

Eva只好另覓租盤,並物色到一間位於曼城Sale M33區的兩房公寓,月租775鎊(約8,289港元),業主指明包全屋傢俬,令Eva覺得租盤吸引,「我們不用來到英國之後睡在地上,或去Airbnb之後再搬家,因為我有2個小朋友加10件行李,每次搬動其實都很辛苦。」。

Eva最後決定租住位於曼城Sale M33區的兩房公寓,月租775鎊(約8,289港元),業主指明包全屋傢俬,網上放租單位圖片令Eva覺得吸引。(圖片來源:Rightmove)

Eva最後決定租住位於曼城Sale M33區的兩房公寓,月租775鎊(約8,289港元),業主指明包全屋傢俬,網上放租單位圖片令Eva覺得吸引。(圖片來源:Rightmove)

簽訂租約後,當地經紀本來告知Eva可在3月7日入住,後來卻稱租客不肯離開物業,改為4月7日入住,延遲足足一個月。兩星期後,經紀再次改口指租客已搬走,可以3月7日入住,於是Eva按此日期訂機票。本以為今次塵埃落定,經紀卻在出發前一星期,第三度改口指3月7日是星期日,因自己放假而不能當天遞交鎖匙,希望Eva改機票,或者先到倫敦住一晚旅館,翌日才乘搭火車到曼城取鎖匙。

英匯英國物業顧問葉桃樂(Eric)指,因英國當時隔離政策規定,到達英國後要在同一地點連續住10天隔離,違規者最高刑罰是1萬鎊,若按照經紀提出的做法,租客可能面臨違法風險,「英國經紀比較沒有人情味,他真的和租客說沒有辦法,要他自己解決」

但當時Eva已訂好機票,她不希望一家大小在英國舟車勞頓,最後無奈地嘗試更改機票,在輾轉的過程中終於到達曼城,但緊接而來的是另一個惡夢。Eva 一家大小3月順利抵達公寓後,發現聲稱包全屋傢俬的房屋竟然沒有床,一家四口只能「打地鋪」和睡在沙發上。另外,浴室的花灑溫度停在60度高溫,且不能調校溫度,屋內煙霧探測器更會每隔數分鐘便無故響起。由於當日是周末,她便等到星期一再致電當地經紀,但經紀當時正在放年假,電話接駁到留言信箱,寄電郵亦沒有回音,即使聯絡到該公司其他職員,亦無人願意跟進。Eva一家苦等至隔離期完結後,才可外出找經紀公司回覆,及後安排人手上門修理。

Eva抵達公寓後,發現聲稱包全屋傢俬的房屋竟然沒有床只有櫃,令她大感無奈。(圖片由受訪者提供)

Eva抵達公寓後,發現聲稱包全屋傢俬的房屋竟然沒有床只有櫃,令她大感無奈。(圖片由受訪者提供)

根據小冊子提及的《租屋指南》 ,在英國租屋前,租客應和業主制訂一張傢俬清單(Inventory list),確認物業內包括甚麼傢俬後,雙方可簽署同意,租客亦可在簽租約前到物業視察環境和拍照記錄。另外,指南說明業主應確保房屋沒有嚴重安全風險,例如租客入住時煙霧探測器要正常運作,和應負責屋內大部分的維修工作等。

英國政府網站的《租屋指南》 列明,租客可和業主制訂一張傢俬清單(Inventory list),確認物業內包括甚麼傢俬。

英國政府網站的《租屋指南》 列明,租客可和業主制訂一張傢俬清單(Inventory list),確認物業內包括甚麼傢俬。

《租屋指南》 說明業主應確保租客入住時,煙霧探測器要正常運作。

《租屋指南》 說明業主應確保租客入住時,煙霧探測器要正常運作。

顧問葉桃樂指,若果和當地地產經紀發生糾紛,並希望作出投訴,可聯絡當地監管機構「物業申訴專員計劃」(The Property Ombudsman Scheme ,TPOS)或「財產補償計劃」(Property Redress Scheme,PRS),該機構類似香港的地產監管局,投訴持牌人的機制 。在TPOS網站需要先回答5條問題闡述自己的情況,再填寫投訴表格;在PRS網站投訴前,則要先自行向經紀投訴,若果8周內沒有答覆或得不到滿意的回應,可在最後一次聯絡經紀後的半年內向PRS投訴。

小冊子亦包括BNO人士租屋的注意事項,例如找到合適的物業後,除了支付訂金,還需簽署一份租賃合約,並留意合約是否清楚列明以下內容,如租金金額以及多久支付一次租金、租客負責維修和保養的物件、業主的責任及業主訂立的規則,如禁止吸煙等。租期而言,一般為6至12個月,業主必須允許租客在物業內居住至少6個月。

除了租金,小冊子亦提醒港人要支付市政稅(Council Tax)。市政稅是一種向地方政府繳交的地方服務稅,讓其提供護理、 社會服務、警務和當地設施等服務,並不是向業主繳交的費用。市政稅按人頭計算,如果你是獨居者、18歲以下人士或者與服務對象同住的護理人員,可能可以減稅或免稅,租客可到政府官網的「Check your Council Tax band工具」檢查需繳交的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