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到英國買了車,已很少叫Uber,很多優惠卷都過了期。反過來,有沒有機會由demand變成supply?本來也有可能,最近卻出現了變數。
英國最高法院就一群司機與Uber長達5年的訴訟作出裁決,司機可獲得法定勞工權益,包括最低工資、有薪假期等褔利。
雖然Uber馬上聲明判決僅限於涉訟的少數司機,對其他司機暫不構成影響。但要知道,Uber類似的訴訟,在英國還有大大小小近1000宗左右。
換言之,此先例一出,已為全職Uber司機打開缺口。縱使Uber千萬個不情願,亦需尊重法院裁決,給予旗下全職司機更多保障。
有人認為,由於英國最高法院有終審權,此例開後,Uber商業模式已分崩離析 – 至少在英國玩完 – 還會牽連其他的零工經濟(Gig Economy)行業。
在Uber以外,英國Gig Economy公司亦包括Deliveroo、Pimlico Plumbers、Taskrabbit等等。若問到,這是Gig economy末日嗎?我認為未必,但可以肯定成本上升無可避免,商業模式也需要調整。
調整方向很有可能是Gig economy和僱員關係的混合體。畢竟作為平台,不管物流或專業服務,若要維持服務水平,都不可能單靠業餘「炒散」。
英國最高法院對於「自僱」和「員工」的定義,最主要分野在於員工即使不願意工作,也沒有權利向僱主「說不」。相反,自僱者若不願意,可以拒絕客戶要求,「有得揀,先至係老闆」。箇中最大啟示,我認為是「等價交換」:追求保障,自然要犧牲若干自由;追求自由,則需以收入保障作代價。
零工平台初衷毫無疑問是好的,尤其是對於一心炒散的工作者。問題出在,對於全職工作者而言,平台無了期抽佣,以及工作保障不足,構成無可避免的矛盾。類似情況也出現在Amazon身上,也由於長尾的全職網店,渴望經營自己客戶關係,於是才有Shopify堀起。
而我始終相信,零工大台都不會倒下,但未來會出現更多工具及計劃,幫助專業工作者以自僱方式創業。這也是我跟拍檔們,深信英國的創業孵化器大有作為的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