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05月29日
不少投資者有興趣買入英國物業做收租佬,但有網站就提醒業主留意當地法例,否則業主有機會被租客投訴,輕則遭罰款,重則要法庭見。
一. 向租客徵收維修火警警報器的費用
其實不僅火警警報器,業主有義務保證出租單位的水、電、煤等方面的安全。相應設備只要出現老化或者故障,維修或更換成本都應由業主承擔,門窗損壞也包括在內。
而將火警警報器轉嫁姶租客是較多業主犯的錯誤。英格蘭政府規定業主在出租給新租客前,必須確保每層樓至少有一個火警警報器,並且必須處於運作狀態。
如果警報器壞了,應由業主出錢維修。有些比較「精明」 的業主會在租約完結時,把這筆錢從租客的按金中扣除。雖然部分租客不明法例,但這是違法的。如果租客舉報防火安全問題,業主將面臨5,000鎊(約5.2萬港元)罰款。
二. 要提供建築效能評級證書(EPC)
今年4月1日起,所有業主必須在租客入住前提供EPC能效評級證書的副本,所有出租單位的效能評級必須等於或高於E級,否則不能出租。
三. 因潮濕、發霉引起的問題應由業主負責
如果單位的水管滲漏,在租客入住期間出現天花板或牆壁發霉、由排水系統問題導致的地板浸泡腐爛等問題,都由叢主承擔維修成本的。
這一條界線很難分清楚,因為有些情況是由於租客不愛惜單位,如經常把水倒在木質地板上。
每一個當地的議會,都會有一個住屋環境健康小組(Environmental and health team) ,會根據一套《住房安全健康標準》來評估你的出租單位。
有時候發現問題,他們會幫你處理,然後寄賬單給你。但更多時候是發郵件定下死線,逾期未處理就罰款。當中包括潮濕、發霉、及第一條中提及到的各項應該由業主負責的安全問題。
四. 在租期內提高租金價格
首先和香港一樣,和租客簽訂6個月或12個月死約,並一次付清租金的,這種情況下在租期內業主不能擅自提出加租。很多住在英國的業主可能發現,租約期內周圍的出租單位租金都升了,我的租金也想跟著加。於是向租戶額外徵收一筆加價後的租金。但死約期內業主是不能加租的,否則違法。
至於支付月租甚至周租的房客,法律允許業主提加租,但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租客。如果租戶拒絕,業主有權驅逐租客。
五. 未經允許進入出租房內
《Housing Act 1988》規定,在租期內如果業主或者代理有需要進入出租單位內,需提前24小時通知租客。違反法令遭舉報可能會被罰款,或被政府下禁令,嚴重的還可能上法庭。另外,帶下一個租客看單位,也不得早於租約結束前28天。